2018年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在中信所网站(www.istic.ac.cn)、科技部门户网站(www.most.cn)和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
2.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主要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由本人于9月11日17:00前提交至中信所人事处。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参加笔试的人选名单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将于9月中旬在科技部及中信所网站上公布。
4.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文字表达能力、专业水平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参加面试考生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科技部网站和中信所网站公开发布。
5.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6.组织考察和身体检查。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研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拟聘人员排序依次递补或仍然空缺。
7.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等综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信所、科技部网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每届聘期为3年。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按时限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或面试者,恕不再单独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5号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人事处,邮编100038
电 话:010-58882022、58882078
传 真:010-58882022
联 系 人:史晓枫、翟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