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运城市绛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2)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绛县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6.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其中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机构工作。
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聘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绛县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成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医疗集团、县中医医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照章办事,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七、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绛县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咨询电话: 绛县人社局 0359-6524155
绛县卫生计生局 0359-6522103
附件:1.绛县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绛县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