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面向全国)(25人)(3)
(七)公示
被确定为选调人员的,在相应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调动程序。对反映有问题,影响选调的,一旦查实,则取消资格。公示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领导组审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存在虚构个人信息报名、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以上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132058。
附件:
六安市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