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平谷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222名公告(2)
3.审核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复印件须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交本人页原件。
(2)毕业证。
(3)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有幼儿园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幼儿园及教委主管部门公章。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平谷中学
3.拟聘人选确定: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为拟聘人员。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计划人数时,按照依次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工作经历、学前教育师资类专业优先录取。
(四)体检
1.拟聘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3.体检费和检查费由拟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入职手续。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将根据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师资实际需求,统筹按需分配。
四、待遇标准及聘后管理
1.被聘用人员平均工资待遇参照本区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具体发放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
2.考核等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无教师资格证被聘用人员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期间不得聘用到班主任岗位。
4.试用期为6个月,对于违反职业道德、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考核不合格人员随时解聘。
五、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规人员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6996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