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师6名公告
导读:2018年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师6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万盛经开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9月17日(报名前一日),如“50周岁及以下”指1967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6.自愿在我区服务五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对照简章和《一览表》,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8:30—12:00,14:00—17:00
2.报名地址:万盛经开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23-64183271。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填写《万盛经开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专业证书等。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实施考核招聘的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