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宁武县调整乡村医生公告(198人)(3)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医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3、各类医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各种具备加分条件的证明(其中:应聘居住村或居住服务村岗位的人员,应持有乡镇卫生院盖章、院长签名的村委会证明)。
5、本人近期小2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在报名现场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复审在笔考结束后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考核赋分条件进行审查。
退休人员应聘的,要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体检。
五、录取
(一)每个岗位采取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进行录取,不设
分数上下限,录满为止。
(二)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总赋分。
(三)未录满的岗位从服从调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底
录取,并充分考虑居住地等影响乡村医生服务的因素,录满为止。
(四)录取结束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须查实后再按规定处理。
(五)本次选拨录用的乡村医生,试用期一年。
六、纪律和监督
(一)凡是参与命题、评卷、监考、考核、资格审查等项工
作的考务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50—4722706
监督电话:0350—4722977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录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宁武县录用乡村医生工作领导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