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普定县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10名公告
导读:2018年贵州省普定县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1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18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安府办发﹝2014﹞80号)和《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普府办发﹝2015﹞17号)要求,普定县中等职业学校(普定县技工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不含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8年9月17日,仍在职在编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9月1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
普定县中等职业学校(普定县技工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普定县中等职业学校(普定县技工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专业目录及《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
报名地点:普定县中等职业学校报告厅。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报考对象本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诚信报考承诺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现场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5.笔试准考证发放:
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地点:普定县中等职业学校报告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