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宁波象山县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人公告
导读:2019年浙江宁波象山县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9月10日9时—9月14日上午12时,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2019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校园发动、发布公告、学校推荐、网上系统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2019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一)全国60所高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二)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三)本科阶段为全国60所高校,研究生阶段为国(境)外高校且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选聘单位、选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注:1、国内60所高校的2019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其中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9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学生干部经历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有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获得过校级以上学科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学术文章的也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