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2人)(2)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20号,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特警支队)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773-2260915,0773-2260900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网上下载并填写《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
女子:8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的测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2010年版)执行。个人体能测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三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人体能测试得分,按规定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体能测试达标标准:三项目总分不少于150分。体能测试达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