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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2人)(3)

2018-09-11 10:19  |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四)综合成绩。应聘者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均合格者,以体能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比之和作为应聘者最后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七)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特警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市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2.工资待遇不低于2800元/月,实行动态调整;执行留置对象看护任务时按规定发放额外加班补贴;

  3.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休假、假期工资、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1.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被聘用人员参加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后,工作不满1年,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辞职的,3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

  桂林市公安局政治部 0773-8995146,8995150

  附件:

  2018年桂林市公安局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xls

  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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