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导读:2018年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9:00-9月21日17:00,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10月26日,考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计划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需在2018年9月27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
3.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对象为:参加上虞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上虞行政区域内“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的,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对象为:上虞区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上虞区生源(指高考生源户口地为上虞)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应征入伍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复读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境外、国外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未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本职。
2.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9月27日至2000年9月27日期间出生)。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4.招聘岗位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要求的,统一截止到2018年9月27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应聘。
7.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应聘。
8.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不得应聘。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并再次报名、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8年9月19日9:00-9月21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9月21日17:00-9月25日24: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应聘人员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