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3)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相关程序报批后,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文件规定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到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对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未报到者或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明确服务期限,约定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铜梁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不予向区外调动,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注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5640258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2018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市铜梁区2018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