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211人)(2)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8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18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lmqhrss.urumqi.gov.cn/)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单击左侧“我要考试报名”链接访问。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查阅《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综合考试、专业考试)每科40元/人的标准缴纳。其中B类岗位(医疗卫生类)报名费、综合考试费、专业考试费和D类岗位(管理类)报名费、综合考试费在网上报名时缴纳;A类岗位(教育类)、C类岗位(其他专业技术类)报名费和综合考试费用在网上报名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在专业考试之前缴纳。
(三)笔试
1.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综合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在新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4)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5)报考乌鲁木齐县所属萨尔达坂乡、托里乡和达坂城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加10分,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1次。综合考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划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2.专业考试(技能操作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