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3)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改报:报名结束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
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10月18日9:00—10月19日16:3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上午9:00-10:40。
笔试内容:报考职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除了按照准考证要求携带考试工具外,必须同时携带 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的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10月26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0月29日9:00—11:30 13:30-16:30
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天津市津南区卫计委进行资格复审(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八二路57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个人户口页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复审材料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职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
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