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5)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备案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者体检合格后自动放弃、公示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经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六、报批和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办理审核、备案。应聘者不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八、招聘工作监督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22-28562566
网络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2-2801360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28562279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wsjrsk2008@126.com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
2018年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第二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