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29名公告
报名时间 | 2018年9月25日-10月1日 |
笔试时间 | 2018年10月13日 |
笔试内容 | 各岗位考核内容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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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办法(试行)》(乌党组字[2012]62号)等有关规定,2018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7名工作人员。
一、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8年9月17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2015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0年9月17日至1982年9月17日期间出生,其它涉及年龄条件依此类推);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4.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个人档案存放部门证明原件。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8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18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lmqhrss.urumqi.gov.cn/)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单击左侧“我要考试报名”链接访问。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查阅《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综合考试、专业考试)每科40元/人的标准缴纳。其中B类岗位(医疗卫生类)报名费、综合考试费、专业考试费和D类岗位(管理类)报名费、综合考试费在网上报名时缴纳;A类岗位(教育类)、C类岗位(其他专业技术类)报名费和综合考试费用在网上报名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在专业考试之前缴纳。
(三)笔试
1.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综合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在新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4)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5)报考乌鲁木齐县所属萨尔达坂乡、托里乡和达坂城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加10分,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1次。综合考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划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