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11人公告(2)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综合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 (含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进行续签。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政府购岗人员执行标准每月30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