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16人公告(2)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经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45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依照国家《劳动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后月工资24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址:玉林市双拥路97号,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联系电话:0775-2858501
1.2018年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