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7名公告(2)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公安县2018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2);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一式两份);
③有关证件(证书)。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
④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网络报名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与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报名人员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3.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县人社局负责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公安县2018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没有测试资格。
因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2(对设限测试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可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一次。若报考人员在通知的时限内未改报或改报后经过资格审查不合格,没有测试资格。
资格审查并经报名调剂后,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仍达不到1:2(对设限测试开考比例),取消或减少该岗位引进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市区板块(公安县人社局)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专业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开考比例
①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核引进方式,优先录取;
②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不设限测试开考比例。
③本科毕业生测试比例不低于1:2(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参加测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
(2)测试方式
测试分教育组、综合组(卫计及其他单位)。
教育组: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测试采取说课 + 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选用教材在测试公告中明确),每名报考人员说课时间为15分钟,综合答辩时间为5分钟。两个环节时间不连续计算。说课成绩权重为80%,答辩成绩权重为20%,测试成绩=说课成绩×0.80+答辩成绩×0.20。
①说课:说课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技能。说课准备时间为45分钟。
②综合答辩:答辩满分为100分。答辩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等,答题时间为5分钟(含思考时间)。
综合组: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主要测试专业水平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其他事宜
测试公告在测试举行之前至少7天发布。如有报考人员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放弃,造成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参加测试人数比列达不到1:2的(对设限测试开考比例),取消或减少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有报考人员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其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对因有报考人员在测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测试的,实行测试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相应岗位引进计划取消。
对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不设限测试开考比例的,实行测试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相应岗位引进计划取消。
若有测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测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市区板块(公安县人社局)公告。
5.体检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根据报考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共同实施。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6.公示及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对测试、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市区板块(公安县人社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四、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3.生活待遇。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外发放安家补贴和人才津贴。博士研究生五年内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分年支付,每年集中支付一次)及每月1000元人才津贴;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五年内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分年支付,每年集中支付一次)及每月800元人才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毕业生五年内给予3万元安家补贴(分年支付,每年集中支付一次)及每月500元人才津贴。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
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职称评聘待遇。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在引进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已在原单位聘任的原则上不低于原聘岗位级别。
5.配偶工作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配偶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6.子女就学措施。引进人才子女由县教育局解决就学问题:一是对于引进人才的子女不考虑户籍等因素,优先在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安排。二是优先就近安排入学。按照义教段“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引进人才的子女进入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三是优先解决学籍。引进人才子女无学籍的,优先上报补登学籍;外地有学籍的,积极协调将学籍迁往我县就读学校。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引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此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市区板块(公安县人社局)公告。
2.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拟聘用人员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聘用人员,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3.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716—5110030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举报投诉电话:0716—522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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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