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喀什市优秀大学生到村工作招聘公告(209人)(3)
(五)公示、聘用
政审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喀什人民政府网公示栏进行公示http://www.xjks.gov.cn/,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以合同形式聘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式三javascript:void(0);/*1537335810546*/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招聘大学生各持1份。
四、岗位及待遇
(一)经统一考试、面试、政审合格的,择优选聘到村任职,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期1-2年,是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聘用期内,如考录为公务员、事业编的,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二)初聘第一年月薪1500(不含各类保险),第二年根据工作能力及岗位职责,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补贴标准;工作实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可转为村“两委”班子成员,享受村干部工资待遇;连续考核优秀的给予解决市聘事业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的,将积极向自治区推荐,逐步解决公务员或事业编。
(三)招录优秀大学生到村工作,人员工资由市财政统筹保障。
五、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市纪委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考试聘用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喀什人民政府网公示栏进行发布http://www.xjks.gov.cn/。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解读
本《简章》由喀什市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8-2653198
喀什市委组织部(基层办):
报名地点:喀什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2657562
附件:
中共喀什市委员会组织部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