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委政法委招聘7人公告(2)
六、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初定于2018年10月19日持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
2018年10月22日,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上公布体检和考察合格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工作人员受聘签订劳动合同并试用三个月,试用期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合格者试用期满转正后,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请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及学位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622192。
1.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位表
2.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