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临沂郯城县委巡察机构考选工作人员通知(9人)
导读:2018山东临沂郯城县委巡察机构考选工作人员9名,笔试。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26日,报名截止时间:9月26日下午5:3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法规知识、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联系电话:0539—6117031,18854961300。
郯城县委巡察机构考选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郯城经济开发区、马陵山景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党工委: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县委巡察机构拟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选数量
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9名。
二、考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考选范围
全县县直、乡镇(街道)机关(单位)科员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包括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本县及以下单位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意见》(鲁组发〔2012〕45号)相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工作严谨细致,成绩突出,为人处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能承担长期出差任务,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3、担任科员级职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内(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为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之后出生)。
选调生报考的要符合上级关于选调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时间计算均截至2018年9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与县委及以上管理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3、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6、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与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担任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可能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的方法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县委巡察机构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考选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经县委巡察机构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法规知识、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以适当方式通知本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