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省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招聘公告
导读:2018年广西省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招聘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8~15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隶属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二层机构,负责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承担跨区域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技术仲裁监测工作;承担辖区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监督管理、放射源事故定性定级、辐射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技术性工作;承担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经站支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非编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人员管理
(一)招聘录取人员属于非编制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录取人员须经试用期考核及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方可签订聘用合同。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实验分析岗位2人;
岗位二:采样监测岗位1人;
岗位三:后勤司机岗位2人;
岗位四:环境预报预警岗位2人。
应聘人员仅能应聘以上所列岗位之一,不可多岗应聘。
(二)工资待遇
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正式聘用待遇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起(执行《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人社发[2017]77号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障金。
岗位四正式聘用待遇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障金。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本市常住户籍优先;22周岁以上、40岁以下(1996年9月1日前出生、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持环境监测上岗证优先;应聘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年内无失信行为或有失信行为但累计分值未达到6分(按《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认定),无犯罪记录。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