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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2人)

2018-09-27 15:43  |  曲靖公共就业服务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云南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到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报名。报名地址: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办证厅(曲靖经开区迎霞路15号凤凰水榭小区大门旁),联系电话:0874-3195895 3195858。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纪委(监察室) 电话:3195883
  为促进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工作发展,缓解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力不足矛盾,提高警务运行效率,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警务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曲靖市公安局批准,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2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公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截止2018年10 月 15日年满18 周岁,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不超过1988年 10月15 日以前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8 名,女性4 名,其中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8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3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六)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各项体检项目,经体检合格的;

  (七)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经测评合格的;

  (八)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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