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大同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0人)(5)
参加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含报名环节没有形成竞争的、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紧缺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招聘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政府工作部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公告咨询电话:0352-7933822
技术咨询电话:0352-5067792
监督电话:0352-793381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大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