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2)
3、报名时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好的《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在信息发布平台下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退伍军人还应携带退役士兵证及相关可用于放宽条件的各类证书或证明。已就业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如已就业人员没有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录取过程中则取消该报考人员相应录取资格。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一个星期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体(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人数和岗位紧缺情况适时组织开展。
1、体(技)能测试。报考“勤务辅警1”岗位的体能测试项目为五项,分别是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和4米摸点;报考“勤务辅警2”岗位的体能测试项目为三项,分别是4*10米跑、1分钟跳绳和(俯卧撑、4米摸点、立定跳远中任选一项)。体能测试每项满分100分,每项达标分为30分,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报考“勤务辅警3”岗位的技能测试项目为驾驶技术。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体(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后续测试。体(技)能测试参照《警体达标体技能测试项目、标准及实施规则》(附件3)执行。体(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体(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报考“勤务辅警1”岗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5×0.7+面试成绩×0.3。报考“勤务辅警2”岗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3×0.7+面试成绩×0.3。报考“勤务辅警3”岗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体(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招录条件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舟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