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3)
(五)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参照人民警察考察(政审)标准,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fxxgk.dinghai.gov.cn/web1/site/ 工作动态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七)待遇
年薪5-7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体技能测试、考察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2563381
附件:
2018浙江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警体达标体(技)能测试项目、标准及实施规则
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