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庐江县卫生系统部分单位选调公告(21人)
导读:2018安徽庐江县卫生系统部分单位选调21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日,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地点:庐江县卫计委人事科(庐江五中对面6楼)。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卫计委联合审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0551-82561919(县卫计委),监督电话:0551-87328122(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经县编委研究同意,我县城区卫生系统部分单位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21名工作人员(其中庐城镇卫生院10名、县三院10名,县矾宝山医院1名)。
二、选调范围
(一)庐城镇卫生院选调范围
我县基层卫生院正式在册在岗聘用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县三院选调范围
面向我县卫生计生单位现在编在岗人员(含历年来公开招聘、招募的编制内管理人员)公开选调5名;面向县外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5名;
(三)县矾宝山医院选调范围
本县卫生计生单位现在编在岗人员(含历年公开招聘、招募的编制内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工作满5年及以上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8年10月8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庐城镇卫生院护理、临床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4、近5年度考核(含试用期满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②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擅自离岗或不在岗全年达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③正在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④我县尚在服务期内人员;⑤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⑥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其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