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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芜湖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公告(30人)(3)

2018-09-30 16:49  |  芜湖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确定。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以男子1000米跑作为测评项目,测评次数为1次。体测合格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高低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

  对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包括招聘条件中对报考人员身高的检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7天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测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体测合格且笔试成绩相同者,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政审考察。因考生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体测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芜湖市公安局网上公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报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由芜湖市公安局根据情况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执行芜湖市公安机关辅警待遇,由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录用后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芜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市公安局 王警官13955331848、马警官13965187391 ;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553-293717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考试有关招聘政策及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芜湖市监察委员会网站和芜湖市公安局网站查询、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芜湖市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看护留置辅警报名表.doc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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