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崇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12人)
导读:2018四川崇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12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东路385号人社局二楼,咨询电话:028-82313927)。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咨询电话:028-82313927(崇州市人力资源公司),028-82273771(崇州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为进一步加强崇州市社会治安力量建设,搞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为崇州市的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崇州市公安局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局委托市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辅警312名【文职类21名(其中7名女性),勤务类291名(其中12名女性)】。
二、 招聘条件
第一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第二条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第三条 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四条 具备履行警务辅助人员职责的身心条件;
第五条 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高要求男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第六条 招聘特殊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经成都市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七条 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岗位职责、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职责
文职类辅警的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文书整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等行政工作;
2.协助开展心理咨询、计算机网络维护、安全监测、通讯保障、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察、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