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青羊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8人)(2)
(二)考试
经审查合格的报名条件者需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评以及体能测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心理测评和笔试同步进行,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2、体能测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者才有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制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为政审对象。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聘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分局并与拟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食宿、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