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天府新区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4人)(3)
笔试采用机考形式,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心理测评同步进行。按通用能力测试和心理测评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名,取综合成绩前102名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有同分情况的,则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及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将在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上公布。面试采取半结构化的形式。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成绩公布
1、加分项目为:
(1)公安、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加3分;
(2)复退军人加3分;
(3)持有汽车B1(含以上)、摩托驾驶证(D、E)加2分。
2、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个人最多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环节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3、按照笔试成绩30%﹢心理测评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加分成绩﹦个人总成绩,并根据体能测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在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上网公布,按照1︰1的比例,即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4名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相关事项以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通知为准。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公布,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审查及培训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组织实施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因自动放弃应聘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培训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实施封闭式管理,须遵守和执行聘用单位的纪律制度。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无推荐合作单位,不接受集体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咨询电话:028-86409570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