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河东区社区招聘194人公告(2)
七、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社区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及实务、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9:00至11:00,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0月24日9:00后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018年11月2日9:00,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及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详见附件二《2018年下半年第二批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及打印面试准考证相关要求》。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逾期不予办理。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在报名网站公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公示时,同时公布体检和考察工作须知。(体检、考察如其中一项未通过不予聘用,两项同时合格后进入公示。)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递补
在各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时,招聘单位可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进行递补。
在录用阶段及聘用人员到岗三个月内,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管理,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严格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递补和录用;第一次考察阶段未通过的考生,不予递补和录用)。
十一、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公示期满后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任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工作岗位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2-24147239(民政局)
技术咨询电话:022-23140080 (北方人力)
附件:
一、2018年下半年第二批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二、2018年下半年第二批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及打印面试准考证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