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新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招聘公告(32人)(3)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信息。
(二)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考核工作小组: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医务部;
4.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5.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三)心理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由招聘实施单位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3.心理测试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算进总成绩。
(四)试工与考察
1.时间:试工与考察不少于两周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医院另行通知。
2.地点:在所报考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成绩: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五)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7-9人。
4.内容: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合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30%+试工考核×3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如有放弃者,可经医院批准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