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黔西南州国资委考调事业人员公告(5人)(3)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数不低于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分数×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政审
州国资委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对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信息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2.考调方案、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及拟调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3.本方案由黔西南州国资委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2948(黔西南州国资委组织科)
监督举报电话:13984671587(潘忠艳 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员)
附件:
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