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大兴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2)
四、面试事项
(一)面试由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个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六、确定拟聘(录)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试、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工作安排、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设置。
注:更多岗位同步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发布。
附件:1.大兴区2018年第三批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