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100人)(2)
报名、审核时间:2018年10月15日08:00至10月19日18:00。
地点:
宝鸡市: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125号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602室(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教育科)
渭南市: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渭南市民服务中心主楼818室(渭南市卫生计生局人事科)
延安市: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840室(延安市卫生计生局人事科)
榆林市:榆林市榆阳区青山东路1号榆林市政府2号楼619室(榆林市卫生计生局人事科)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三)考试
对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岗位,经考察考核,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岗位,可采取考试或考察考核方式。
(四)体检考察
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各市卫生计生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由相关市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
(六)聘用
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由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督导其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对服务期满自愿留任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市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报经市级编制、人社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受聘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有关要求
(一)时限要求。各市卫生计生局须在2018年11月16日之前完成招聘工作;11月21日之前将岗位人选分别报省卫生计生委和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联系方式
省卫生计生委咨询电话029-89620561,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29-63915277,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各市卫生计生局主要解答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电话详见岗位表)。
附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