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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委组织部考调公告(2人)

2018-10-15 09:50  |  江阳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委组织部考调2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11楼1133室,联系人:李丹、黄媛,联系电话:0830-31237261838304228815082066637。报考事业单位岗位考试的笔试分为新闻稿件写作和技能测试(摄影技能、新媒体编辑运营技能)两个方面。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拟面向全国公开考调1名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公务员岗位1名,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阳区新闻中心(江阳通讯社)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岗位1名。

  二、考调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作风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应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是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专业毕业,熟练掌握新闻写作技巧和新闻摄影技能,具有一定的新媒体策划采编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0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须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5年10月12日及以前进入公务员队伍),且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5年10月12日及以前进入事业单位或公务员队伍),且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当地公务员转任、事业人员调出相关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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