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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嘉兴市海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2018-10-15 10:59  |  海盐人事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浙江嘉兴市海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45分,下午14时至17时。报名地点:海盐县公安局东侧原出入境便民服务大厅(新桥北路嘉凯城西侧)。咨询电话:0573-86111266。

  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经县有关部门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处突警务辅助人员 50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

  3.具有适应招录岗位要求的报名资格和健康身体条件。

  4.文化程度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基本条件前三项的下列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①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②持有驾驶A1证人员;

  ③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特勤岗位人员;

  ④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0日至2000年10月1日期间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从公安辅警岗位上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待遇保障

  实行3个月试用期,经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满转正后按人均8万/年的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具体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实绩和考核情况以及划定分类分级系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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