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威宁县事业单位招聘261人公告(2)
六、资格审查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一)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报考定向招聘“威宁县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还须根据本人身份对应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一份。
4.报考定向招聘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还须提供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并经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村<居、农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的,还须提供所在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并经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
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经递补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含2:1)内确定职位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考生要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职位招聘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及下一个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能递补。体检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