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威宁县事业单位招聘261人公告(3)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对象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由自治县财政统一拨付工资,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十二、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招聘工作期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nxrsj.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gzweining.gov.cn)上公示,其余事宜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857-6232557(威宁自治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7-6228249(中共威宁自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
附件1:威宁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职位分解表.xls
附件3:威宁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