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招聘中小学教师85名公告(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和考核招聘的整个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2018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2019年的毕业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转递至旺苍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考人员没有及时转递档案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引进和考核招聘形式
本次公开引进和考核招聘具体办法如下:
每个报名点报名结束后,由考核组分岗位对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试教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所有岗位优先聘用考核合格的公费师范生,其他考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签约人员。每一个报名点考核、签约结束后,则及时调减相应岗位数。
应聘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签约
公开引进和考核招聘各报名点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时岗位空缺数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并签定《旺苍县公开引进和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协议书》,未按要求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每个签约考生缴纳签约诚信金,如考生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并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退还应聘人员签约诚信金。
七、体检
入闱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在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复检。申请复检的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考察
根据签约、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聘用。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旺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gw.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管理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引进和考核招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规定(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签订的合同及有关规定办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旺苍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自主引进办法》和《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相关规定,引进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县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经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在我县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助,期限5年。
(二)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限制,可直接予以聘任。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和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咨询。
(一)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委组织部:4202195
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4204579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纪委:4203145
旺苍县教科和科学技术局:420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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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件2.2018年旺苍县公开引进和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
附件3.2018年旺苍县公开引进和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