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176名公告
2018年新疆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176名公告现已公布,网络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10月22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4日,笔试时间为10月28日,为方便大家查看具体通知,华图在线小编特将2018年新疆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176名公告分享如下,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及下属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17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前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教管理局,2009年加挂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牌子,2014年7月更名为自治区教育矫治局,加挂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牌子,机构级别副厅级。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承担戒毒管理、轻刑罪犯教育矫治等工作职能,下辖16个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8个直属单位。其中:乌鲁木齐第一教育矫治局(乌鲁木齐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乌鲁木齐第二教育矫治局(乌鲁木齐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乌鲁木齐第三教育矫治局(乌鲁木齐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乌鲁木齐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乌鲁木齐市,昌吉教育矫治局(昌吉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五家渠市,塔城教育矫治局(塔城强制隔离戒毒所)、乌苏教育矫治局(乌苏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乌苏市,福海教育矫治局(福海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福海县,博乐教育矫治局(博乐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博乐市,伊宁教育矫治局(伊宁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伊宁市,吐鲁番教育矫治局(吐鲁番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吐鲁番市,哈密教育矫治局(哈密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哈密市,库尔勒教育矫治局(库尔勒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库尔勒市,阿克苏教育矫治局(阿克苏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阿克苏市,喀什教育矫治局(喀什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疏附县,和田教育矫治局(和田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和田县。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6日至2000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16日至2000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职位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优先考虑;
7.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六、网上报名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8:00(周六、周日均可正常报名)。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7.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24日(考试科目、地点详见准考证)。
8.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最新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可咨询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试
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