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武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60人公告(2)
三、选聘待遇及日常管理
1、管理岗位的聘用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可转到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博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9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
3、所聘用人员享受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和《武汉市选聘生培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落户、住房和补贴等方面待遇。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报销其体检费及面试和体检往返武汉的交通费。
4、所聘用人员应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试用期一般为1年,首聘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
5、市委组织部建立专项选聘人员信息库,跟踪掌握聘用人员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等情况。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进选聘生岗前培训和往届选聘生调训,定期组织召开选聘生座谈会,加强培养使用。每年拿出一定名额,定向从选聘生中招录选调生。对工作需要、表现优秀的选聘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选调到党政机关任职。
四、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7-82402802 027-824027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报名登记表
2、报名基本信息表
3、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