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省国家级贫困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27人)(3)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点为2018年11月份,即到2018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采取测试专业和实践操作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网上会发布《吉林省国家级贫困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并电话确认。面试前,由各县(市)卫生计生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县(市)卫生计生局会同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医生个人、乡镇卫生院、县卫生计生局各执一份)。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所有岗位服务期为4年。服务期内,每人每年6万元补助,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支出。4年服务期满后,停发服务补助金。根据特岗计划方案要求,个人有意愿继续留在本乡镇工作的,经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报县人社局办理人员聘用,报县编办办理正式落编,落编聘用后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