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100人)(3)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形成对应聘人员考核结论意见,提出拟聘人选,经市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www.mz.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对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资格终审和聘用确认
聘用前,由绵竹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正风肃纪。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由绵竹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推行诚信报考,整肃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防范违规舞弊。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相应后续环节,甚至于被解除聘用。违反相应规定的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对其处理追责。
附件:
1、2018年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已就业保证书.doc
4、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doc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 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