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雇员公告(133人)
导读:2018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雇员133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401号,市红十字会医院对面);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基础知识。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3名执法辅助类雇员。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及日常勤务等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的)。
(三)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 cm以上。裸眼视力0.5以上,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染发,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
(四)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士兵)报考交通整治协勤、特勤队员岗位的可放宽至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学历。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五)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类工作的。
四、招考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但可以选择服从招聘单位岗位调配。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