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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雇员公告(133人)

2018-10-22 18:07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雇员133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401号,市红十字会医院对面);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基础知识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3名执法辅助类雇员。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及日常勤务等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的)。

  (三)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 cm以上。裸眼视力0.5以上,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染发,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

  (四)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士兵)报考交通整治协勤、特勤队员岗位的可放宽至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学历。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五)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类工作的。

  四、招考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但可以选择服从招聘单位岗位调配。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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