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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5名公告

2018-10-23 11:08  |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5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名称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郊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学历。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山西省2018年《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公开招聘、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9、相关工作经历、在职、学历取得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除特殊规定外,截止日期均为2018年10月30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通过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http://www.sxyq.hrss.gov.cn/)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http://www.sxyq.hrss.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聘用等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填写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至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8年11月3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11月3日17:00至11月4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报考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者的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18年11月7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因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或减少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名额,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具体做如下调整:

  经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可合并到相对应的公开招聘岗位,不能合并的将进行补报,报考条件放宽为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不变,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调整报名工作后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18年11月14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18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7:00(因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11月10日9:00至2018年11月12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11月20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18年11月5日17:00(因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11月12日17:00)之前,到阳泉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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