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987人)(2)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本、专科毕业(不含定向、委培生)岗位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高校(含兵团党委党校)教师招聘程序
石河子大学(含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塔里木大学、兵团电大、兵团党委党校、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限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小语种等大学本科紧缺专业毕业生),采取面谈、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中小学教师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岗位招聘程序
采取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步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18:00-11月5日18:00。
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工作在各师(市)、乌鲁木齐(含兵团机关、第十一师、第十二师)设置考区,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应聘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请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至石河子大学招聘邮箱:shzdx_zp@sh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