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987人)(4)
(七)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7日10:00-18:00,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
(八)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请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面试时携带)。
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15日—18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依照报考岗位类别,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教育教师类。各类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汉语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医疗卫生类为主、客观性试题),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答题。考试用具由报考人员自备。
(二)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2018年11月18日(星期日)
10:30-12: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2:00-14:00《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
(三)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照不同类型单位分别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可于2018年11月底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部门
各师(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师(市)招聘岗位资格的复审。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兵直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